郴州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转诊流程
点击数:1025  发布时间:2020-05-07

郴州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转诊流程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和规范省本级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湘医险函﹝2018﹞50号)、《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164号)及《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对跨省异地就医工作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通知》(湘医保发﹝2018﹞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简化优化异地就医相关事项,现对转诊流程作进一步明确。 

一、异地转诊就医备案登记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取消参保患者办理转诊跑腿环节,病人不需要到医保局进行窗口审核备案。

(一)省内异地转诊流程

   医院医保科通过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进行省内异地转诊申请备案→市医保局城职科、城乡居民科在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中进行审核→参保病人在异地联网医院就医直接结算。

(二)跨省异地转诊流程

1、跨省异地就医有社保卡的参保患者:医院医保科通过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进行省外异地转诊申请备案→市医保局城职科、城乡居民科在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中进行审核→参保病人在异地联网医院就医直接结算。

2、跨省异地就医无社保卡的参保患者:由医生填写《郴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治申请表》、《郴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治审批表》→医院医保科审核后交患者或家属→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带资料回市医保局城职科、城乡居民科25-27号窗口进行后台报账。

医院医保科在办理无社保卡人员跨省异地就医转诊审核时,要明确告知患者出院后携带以下资料到市医保局城职科、城乡居民科25-27号窗口进行后台报账:①《郴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治申请表》、《郴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治审批表》②住院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或诊断书等) ③住院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④住院费用明细总清单(加盖就医医院公章)⑤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代办人办理则待办理人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⑥患者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二、各医院在办理转诊审核时,要严格把关。

(一)转诊、转治的条件

1、经检查和专家会诊不能明确病因的。

2、病情需要作特殊检查和(或)治疗,但受市内定点医院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

3、必须转上级医院救治的危、急、险、重病人。

   (二)转诊转治的具体要求

   1、转诊转治的医院范畴:应按照“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原则,原则上首选省内省级定点医院,个别确因病情需要也可转省外医院诊治,但应严格控制。

   2、如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未能按转诊转院就医正常程序办理的,应在出院结算前补齐以上审核手续。

    3、转诊转院只能在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公立医疗机构就医。

 

 医保病人转诊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