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开展纠“四风”监督检查的通知
点击数:301  发布时间:2019-04-10

中共郴州市国资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

 


郴国资纪发〔2016〕4号

 

市国资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开展纠“四风”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所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纪检机构: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净化节日风气,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守“十个严禁”规定。各所属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十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利用公款或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公车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涉赌涉毒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严禁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二、严抓主体责任落实。各所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坚守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把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加强研究部署,结合实际开展本单位“四风”问题自查自纠,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要坚持以上率下,各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纪律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确保“双节”期间风清气正。

      三、严查顶风违纪行为。各单位作风办、纪检机构要灵活运用多种手段,针对重点内容、重点环节、重要场所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四风”方面存在的顶风违纪行为。要重点检查公务接待、领导干部职务消费、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要在节日前后到宾馆、酒店、私人会所和超市、卖场,通过实地查看等方式,看是否存在公款吃喝玩乐、公款购买月饼(烟酒、花卉、食品、土特产)等节礼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购物卡等情况;要有针对性地对茶楼、宾馆和娱乐场所进行明察暗访,看是否存在公款娱乐和领导干部涉赌参赌等情况;要针对重点场所检查公务用车节假日集中封存制度落实情况。

      四、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各单位要结合“两节”特点,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抓早抓小,严格执纪,防止小错误酿成大问题,通过函询、谈话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要强化投诉举报受理工作,畅通信访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核查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做到快处快办,要坚持从严执纪,对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四风”问题,严格追究、严肃查办。“双节”期间,市国资委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的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放任纵容、问题突出的单位,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相关单位党委、纪委及责任人员严肃问责。

 

                                      市国资委纪委

                                    2016年9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