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元旦春节风清气正氛围的通知
点击数:310  发布时间:2019-04-10

 

中共郴州市国资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

 


郴国资纪发〔2016〕5号

 

 

关于转发《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元旦春节风清气正氛围的通知》的通知

 

各所属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中共郴州市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元旦春节风清气正氛围的通知》(郴纪发〔2016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双节”期间,市国资委将组成督察组,对所属各单位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的情况进行检查。2017112日前各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要签订拒绝收送红包礼金承诺书(见附件),并送交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市国资委纪检监察室将抽查部分单位签订情况。各所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于2017年2月9日前上报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检查情况,发现有重大违规违纪事实或问题线索的要及时报告。联系方式:市国资委纪检监察室邓涛,2368595(电话、传真)。

市国资委纪委举报电话:2368595

举报邮箱czsgzwjcs@126.com。

 

 

中共郴州市国资委纪委      

2016年1230

 

 

 

 

 

 

 

 

 

 




中共郴州市纪委文件

 

郴纪发〔2016〕9号

 

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元旦春节

风清气正氛围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各县市区纪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九项规定,各地各单位在元旦春节期间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开展防止“四风”反弹监督检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各项纪律要求

各地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提出的“六个严禁”规定: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严明换届纪律,严格遵守中央“九严禁”、省委“约法三章”“三个一律”和郴州市“八不准”“十个一律不能”等换届纪律要求,严禁借元旦春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干扰换届。

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对违规收送的实行“四个一律”: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一经发现,一律追查倒查,并从严从重处理收受红包礼金者和赠送红包礼金者;凡用公款送红包礼金的,一经发现,一律先停职再处理;对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特定关系人利用领导干部的职务影响收受红包礼金的,一律追究领导干部本人的责任;对收送红包礼金问题整治工作不力的,一律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二、严抓主体责任落实

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春节前,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对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廉政谈话,其他班子成员要对分管联系部门、单位的党员干部进行专题廉政谈话,就廉洁过节提出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遵守严禁收送红包礼金规定的情况作为本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的重要内容,自查互评,要签订拒绝收送红包礼金承诺书(见附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承诺书于2017年1月13日前交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自觉带头崇廉拒腐,严格遵守纪律规定,以上率下,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严格开展专项检查,要灵活运用多种手段,针对重点内容、重点环节、重要场所和“四风”新形式、新伎俩等开展专项检查。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分别负责市直机关单位和监管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财政、审计、工商、税务、商务等部门要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津补贴发放情况,公务接待,公款吃喝,公款购买烟酒、花卉、土特产等节礼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情况,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公安部门要对党员干部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公安交警部门要对出入高速公路收费站车辆加强比对分析,及时发现并移送涉嫌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线索。公务车辆主管部门要对公务用车节假日集中封存制度落实情况及“私车公养”情况开展专项检查。2017年春节后,财政部门要开展一次整治红包礼金专项财务检查,对各单位财务票据进行仔细审查,看是否存在用虚假发票套现等送红包礼金的行为。

三、严查顶风违纪行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精准组织明察暗访,对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严肃查处。要继续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坚决让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和节日慰问金伸手的人付出应有代价。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个利器,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对因“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各县市区纪委和市直各有关职能部门于2017年2月9日前上报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检查情况,发现有重大违规违纪事实或问题线索的要及时报告。联系方式: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邓庭云,2876816、2876817(传真)。

市纪委举报电话:2876828、2871678;

举报邮箱czszfb07@163.com。

 

附件:党员干部拒绝收送红包礼金承诺书

 

 

          中共郴州市纪委

                          20161228

 


附件

 

党员干部拒绝收送红包礼金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认真遵守廉洁纪律,拒绝违规收送红包礼金:

1.拒绝在公务或与公务有联系的活动中收送红包礼金;

2.拒绝收送带有公款性质的红包礼金;

3.拒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红包礼金;

4.拒绝违规收送年货节礼、购物卡、充值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5.拒绝利用现代物流快递、以礼品册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通过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隐匿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本人自愿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组织的严肃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

 

 

 

 

 

 

 

 

 

 

 

 

 

 

 

 

 

 

 

 

 

 

 

 

 

 

 

 

 

 

 

 

 

 

 

 


中共郴州市纪委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