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医院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计生委统一部署,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会议精神,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着力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着力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遏制,从而聚民心、转作风、提绩效,树立医院良好的新形象。
二、工作重点
重点整治全院项目资金管理、医疗卫生计生技术服务、依法行政等方面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项目资金管理方面,重点整治:
专项资金使用中截留挪用、违规开支、挥霍浪费、收受贿赂等问题。
(二)医疗服务方面,重点整治:
1.擅自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等问题,加重患者负担的问题。2. 医护人员在开展医疗服务中收受患者红包礼金的问题。3.串通套骗取新农合基金的违规违纪行为。
(三)依法行政方面,重点整治:
打击非法行医中的收受贿赂行为。
三、组织分工
成立医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计生委关于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究本院存在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对院内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纪违规干部进行问责处理并予以公开曝光。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党委书记马为祥担任,纪委书记李坚、业务院长李维新、副院长黄星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全院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综合、督促检查等工作。各责任科室的任务分工如下:
1、物价专项督查。严格督导有无不合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擅自提高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加强对收费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收费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度,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的透明度。(负责科室:财务科)
2、规范医疗行为专项督查。规范医院依法执业行为,严禁医护人员在开展医疗服务中收受患者的红包礼金。(负责科室:医务部)
3、项目资金专项督查。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审核,对2016年以来各项目资金进行大清理,做到各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督查在使用过程中无违纪违规问题。(负责科室:财务科)
4、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加强基本药物制度管理,重点整治医疗卫生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服务中虚报多要等问题。(负责科室:医剂科)
5、督促专项整治工作进度,督查有发生的问题,查办有关案件等。(负责科室:监察科)
6、参与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科室年度绩效评价内容。(负责科室:人事劳资科)
7、加强农合基金管理,重点整治套骗取农合基金的违纪行为。(负责科室:医保科)
8、承担专项整治工作数据资料的收集、汇总、报送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本工作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5月中旬-5月下旬)
1.成立机构。医院成立由马为祥院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医院关于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2.制定方案。医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专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3.宣传启动。医院将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医院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开展廉政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清理核查(6月上旬-8月底)
按照医院统筹协调、科室负责、分类分级清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上下联动,开展医院内项目资金大清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
1.全面自查。清理自查要做到全覆盖,确保清理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清理自查在六月完成。要按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重点对公共卫生项目中涉及民生、发展等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清理清查。
2.问题核查。医院专项整治办将根据了解掌握的问题线索和群众信访,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促交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线索督促或直接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加大对问题突出督促指导。要坚持边清理边核查处理的原则,对清理排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核查或移送处理。
3.汇总分析。对本院开展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督办交办等相关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上报。
(三)督查问责(9月-10月)
1.重点督办。医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实地抽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和案件查处情况进行交办和督办。
2.实地抽查。医院专项整治办将对全院开展问题线索核查处理情况和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3.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科室,党委、纪检进行严肃问责,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四)总结规范(11月-12月)。
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在进行全面整治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原因,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2.全面总结。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研究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责任。医院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组织分工的原则,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扎实开展本院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在建立医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院党委的关键作用和纪委的监督执纪作用。各相关职能科室要密切配合,并加强其与对口部门联系,实行对口负责。要建立健全有关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移送等部门协作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照本级受理、同级移送、上级交办等类别进行逐件登记,实行动态监督检查和管理,做到件件有回音。
(三)加大整治力度。医院将整合专项整治人员力量,通过自查、各部门联查和协查等方式加大专项整治查处力度。
(四)注重整治实效。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认真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坚持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