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国资作发[2016]1号 市国资委2016年“纠四风、治陋习”作风大提质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点击数:285  发布时间:2016-02-19
 

郴国资作发〔20161

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党委系统2016

“纠‘四风’、治陋习”作风大提质主题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所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委机关各科室:

《市国资委党委系统2016年“纠‘四风’、治陋习”作风大提质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郴州市国资委作风大提质活动领导小组

            2016219      

 

 市国资委党委系统2016年“纠‘四风’、

治陋习”作风大提质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国资委决定,2016年在全市深入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作风大提质主题活动。为确保市国资委系统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八次全会、市纪委十次全会和2016年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盯六大纪律,严治七大陋习,严防“四风”反弹,坚持坚持再坚持,持续巩固作风大整顿活动成果,着力推动好作风落地生根,养成习惯,形成风气,为市国资委系统心齐劲足干事创业提供有力的作风保障。

二、工作目标

“纠‘四风’、治陋习”作风大提质主题活动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为保障,坚决把责任担起来,把纪律挺在前,越往后执纪越严,切实在深入上下功夫,在深化上做文章,在深度上出成效。通过严治七大陋习,抓早抓小,标本兼治,完善严纪律实作风长效机制,使“四风”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作风建设成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活动内容

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聚焦六大纪律负面清单和“四风”问题新变种,突出重点,完善机制,强力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一)整治“七大陋习”。围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推进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精准扶贫、企业减负和民生改善等重点工作,重点整治国资委系统各单位中的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以下七个方面的陋习,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1.违规用权。着力整治:执行党纪政令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拉帮结派,培植小圈子;违背民主集中制,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搞“一言堂”;不按要求报告或不如实报告重要事项、个人去向,规避组织监督等。

2.跑官要官。着力整治: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造假骗官、跑风漏气等;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其落选;以威胁、欺骗、引诱、拉拢等手段,妨害他人自主行使投票权和表决权;违背组织原则,拉关系、走门子,为个人升迁调动找人说情打招呼等。

3.为官不为。着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工作不担当;服务态度差,主动作为差,企业或群众普遍反映事难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等。

4.违规吃喝。着力整治:违规饮酒;隐身到农家乐、单位食堂、私房菜馆、家庭餐馆或私人会所违规吃喝;假借接待客商和外事活动名义,变相同城吃请,违规上烟酒,超标准接待;化整为零违规报销或用其他发票冲抵公款吃喝费用等。

5.谋私逐利。着力整治:隐形变相,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项目指挥部或以开展活动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加班费、奖金,变相发放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未脱钩或明脱暗不脱,公职人员在中介机构中入股参股,在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指挥部中违规兼职取酬或以专家身份在中介机构拿评审费;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提供便利、谋取利益等。

6.索拿卡要。着力整治:权力寻租,“雁过拔毛”,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向管理服务对象暗示或直接索取各种好处;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办事过程中暗中设置障碍,故意刁难管理服务对象;把应当自己或单位负担的费用转嫁或摊派到管理服务对象,变相摊派、索要赞助等。

7.涉赌涉毒。着力整治:党员领导干部与上下级、企业老板或管理服务对象利用打牌赌博进行利益输送;变相开设赌场或为赌博提供场所和保护;通过买码、赌球、地下六合彩及利用网络参与赌博;在公众场所进行赌博或带彩娱乐活动;国家公职人员吸食毒品、包庇吸毒人员,或者为涉毒吸毒者提供场地、便利甚至参与毒品销售或制作等。

(二)完善“四大机制”。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纠正“四风”监督检查机制的意见》(湘办〔20156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出台相关文件,建立健全相关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纠“四风”、治陋习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1.分析报告机制。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对干部作风状况的监测分析,定期对开展“纠‘四风’、治陋习”活动的情况进行“回头看”,深入分析作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并抓好落实。

2.集中督查机制。各单位作风办要定期组织开展“纠‘四风’、治陋习”活动集中督查,全面检查各单位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和各项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认真查找作风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交办,督促限期整改。

3.回访复核机制。对专项整治、集中督查、明察暗访和社会监督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要不定期开展回访复核,问题不整改不放过;必要时选择部分查否的问题进行复查,发现检查不力甚至包庇袒护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违纪人员受到责任追究,监管漏洞得以有效堵塞。

4.警示诫勉机制。对影响恶劣、社会关注的“四风”陋习问题典型案件,分级分类、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曝光,让“面子”挂不住,歪风留不住,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信号。注重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提醒谈话、函询、约谈和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提醒纠正,并督促各单位主责部门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止“四风”陋习问题滋生蔓延。

四、活动步骤

(一)部署安排。3月上旬召开市国资委系统“纠‘四风’、治陋习”作风大提质活动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整体部署。各单位要及时传达动员大会和有关文件的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于3月底前报市国资委作风大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各单位要在各自网站和重要场所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并公开监督投诉方式(市国资委作风办投诉电话0735-2368595;电子邮箱:czsgzwjw932@163.com)

(二)组织实施。落实实施方案,加强执纪监督,按照“出重拳、下猛药、治沉疴”的要求,动真碰硬,查究问责,抓铁有痕严查处,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陋习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1.抓实自查自纠。各单位要对照以上七个方面的陋习和“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主动、积极地从思想上找原因,从行动上找差距,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改“销号”。坚持开门纳谏,积极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建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拓宽监督渠道。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关注郴州市纪委监察局“林邑清风”官方微信。搭建并畅通职能部门和媒体反映问题线索即时对接移送的“绿色通道”。推行“一键通”“人人拍”等手段,激发群众监督的正能量,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点”上访,“线”上控,“面”上建,着力构建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的发现机制。

3.突出重点对象。各单位要重点抓好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规矩、组织纪律问题的查处;重点抓好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工作人员索拿卡要、为官不为等问题;督促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重点抓好基层党员干部雁过拔毛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整治工作。

4.深化专项治理。按照《中共郴州市国资委关于扎实推进整治“四风”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郴国资党委〔201537号)的安排部署,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要及时向市国资委作风办报告工作情况、移送问题线索。

5.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要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交叉互查、点穴督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精准开展监督检查。既抓节点又抓平时,在坚持全方位、全覆盖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同时,对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休闲娱乐场所、隐蔽会所、宾馆酒店等重要场所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市国资委纪委要对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执纪情况开展再监督检查并进行通报。

6.做好结合文章。将“纠‘四风’、治陋习”作风大提质主题活动与本单位中心工作有机结合,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机结合,与开展监督评议重点岗位等活动有机结合,查纠并举,标本兼治,久久为功。推进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有机结合,步步为营,招招相扣,直击“病灶”,实现党员干部“工作圈”与“生活圈”、8小时之内和8小时之外监督约束的全覆盖。

(三)总结提升。对活动进行系统总结和检查考核,推介经验,宣传典型。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综合绩效评估和干部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于1215日前报送市国资委作风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将各项治理任务落实到主责部门、责任领导,统筹部署和强力推进。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纠‘四风’、治陋习”作风大提质主题活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督促班子成员摒弃陋习,认真抓好各自领域的治理任务,通过压力传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以上率下。将“纠‘四风’、治陋习”情况列入2016年各级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陋习,自觉戒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形成“纠‘四风’、治陋习”群众看干部、干部看领导、基层看机关的局面。

(三)强化教育引领。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强化对活动内容、意义的教育引导,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对陋习的模糊认识,使党员干部自觉摒弃各种陋习,弘扬正能量,树立新风尚。各单位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既抓正反典型的宣传,又抓重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实时报道,并开设专栏跟进报道,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

(四)压实“两个责任”。将“纠‘四风’、治陋习”作风大提质主题活动任务要求明确列入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纠‘四风’、治陋习”活动的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要问题要亲自过问、重要环节要亲自协调、重要案件要亲自督办。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任务分工履行好“纠‘四风’、治陋习”监督检查职责。

(五)用好“四种形态”。要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到活动全过程各方面,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填写《主体责任操作手册》相关内容,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苗头性问题决不放过,及早教育提醒,制止纠正;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强化问责;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儆效尤,强化震慑。

(六)务求工作实效。“纠‘四风’、治陋习”作风大提质主题活动是全市作风建设的中心工作,各单位务必将纪律挺在前面,将责任扛在肩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常抓抓出作风新气象,严抓抓出守纪好习惯。市国资委作风办将就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及时总结推介成功做法,让后进单位“红红脸”“出出汗”。对在活动中走过场、搞形式、群众意见大,出现“四风”问题反弹及陋习屡禁不止的,要严厉追究责任,取得“查处一个,教育一片,整改一线”的积极效果。

郴州市国资委作风大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219日印发